入院須知:
一、能遵守院規院紀,按時交付托費者均可入院。
二、簽定托老協定,需要有可靠的擔保人(指親屬、子女或單位負責人),擔保人必須按照協定承擔其應盡的義務。
三、入院前須全面進行體格檢查,可自檢自負責任。
四、入院者在院期間,須主動配合護理人員工作。
五、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老人不能入院,已經入院的則勸其離院。
1、患有傳染病在發病期間。
2、患有嚴重精神病。
3、不適應集體生活者,因其他原因不宜入院者。
入院程式
一、老人來院與業務部聯繫,瞭解入院事宜,熟悉入院須知。
二、老人自行體檢或委託我院體檢。(傳染病、嚴重精神病請勿入院)
三、老人或擔保人與院方簽定入院協定,約定入院日期。
四、入院時需交納首月托費、保證金。
特護:(日夜服務全面護理)
1、思維功能嚴重障礙,完全不能自控和自理大小便者。
2、因各種原因長期臥床不起不能下地行走者。
3、不能自理飲食,一日三餐需護理人員幫助者。
4、患有嚴重疾病(高血壓、肺原性心臟病、心率失常、腦血管意外等)病情正處於活動期必須絕對臥床者。
5、病情危重,生命體征不穩定,隨時會出現病情變化而需要密切觀察或監護搶救治療者。
6、雙目失明或肢體殘疾,功能嚴重喪失,生活需特殊照顧者。
7、因特殊原因須特護者。
8、入院者及其家屬要求提高護理等級,在生活上和醫療服務等方面給予特殊照顧者